避戰或應戰?臺灣國防部將 "第一擊" 定義為 "自衛反擊權"
面對中國解放軍頻繁派遣多架次戰機擾臺,臺灣國防部週一(9 月 21 日)發佈新聞稿表示,已重新律定海、空軍各部隊的 "突發狀況處置作業規定",明確將臺灣方面的 "第一擊" 定義為 "自衛反擊權" 之行使。不過,對於臺灣軍隊可以行使反擊的時機或條件,國防部未進一步闡述。 ...閱讀全文
面對中國解放軍頻繁派遣多架次戰機擾臺,臺灣國防部週一(9 月 21 日)發佈新聞稿表示,已重新律定海、空軍各部隊的 "突發狀況處置作業規定",明確將臺灣方面的 "第一擊" 定義為 "自衛反擊權" 之行使。不過,對於臺灣軍隊可以行使反擊的時機或條件,國防部未進一步闡述。 ...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