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情感可用《刑法》規範嗎?大法官釋憲 18 年後,「通姦除罪化」重啟辯論
這不是台灣第一次對《通姦罪》進行合憲性審查。2002 年時,大法官提出的釋字 554 號曾闡明,「性行為自由」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制約。 ...閱讀全文
(提醒: 部分來自本欄目的新聞摘要沒有經過編輯人工修正,可能會有些許錯誤,請見諒。)
這不是台灣第一次對《通姦罪》進行合憲性審查。2002 年時,大法官提出的釋字 554 號曾闡明,「性行為自由」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制約。 ...閱讀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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