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 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5 公克就有刑責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,將原本持有第三級、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者就可處有期徒刑,調降為 5 公克以上;另外販毒給未成年人、懷胎婦女要加重其刑。 ...閱讀全文
(提醒: 部分來自本欄目的新聞摘要沒有經過編輯人工修正,可能會有些許錯誤,請見諒。)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,將原本持有第三級、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者就可處有期徒刑,調降為 5 公克以上;另外販毒給未成年人、懷胎婦女要加重其刑。 ...閱讀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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