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 酒償險七月一日起停售
立法 31 日三讀通過社會關注的《刑法》酒駕刑責加重修法,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,於 5 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有期徒刑,針對「酒駕零容忍」的社會共識,金管會與產險業者達成共識,將從七月一日起停售酒償險。 ...閱讀全文
(提醒: 部分來自本欄目的新聞摘要沒有經過編輯人工修正,可能會有些許錯誤,請見諒。)
立法 31 日三讀通過社會關注的《刑法》酒駕刑責加重修法,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,於 5 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有期徒刑,針對「酒駕零容忍」的社會共識,金管會與產險業者達成共識,將從七月一日起停售酒償險。 ...閱讀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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